就因5万元,房产被查封还成了“老赖”
焦作解放:
依法监督纠正不当信用惩戒措施
因为未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在尚有房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公司竟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老赖”。法院为何作出如此决定?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通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找到了问题所在。日前,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被拉出来后,公司负责人给解放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新澳门资料大全正版资料2024年免费 ,收益成语分析落实_钱包版5.842。
2022年6月,焦作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发现,某房屋开发公司建设的一处项目未依法修建人防工程,根据人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需要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万余元。然而,人防主管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发缴费通知后,该公司迟迟未缴纳易地建设费。同年8月,人防主管部门送达《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限其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缴费,但该公司经催告仍不缴纳费用,也未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表达异议新澳2024年正版资料 ,诠释解析落实_创新版4.009。
2023年5月,人防主管部门向焦作市解放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费用,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面对这种情况,该公司称经营不善,无力承担该项费用。于是,2023年9月6日,法院查封了该公司一处面积为139.58平方米的房产。同年9月14日,法院作出失信决定书,将某房屋开发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次日,法院对该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
今年5月,解放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发现了这一线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涉房屋开发公司被查封的房产为首次查封,足以清偿生效裁定确定的债务,法院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不符合相关规定。”该院检察官表示。
仔细审查卷宗并调取案涉房产的查封登记信息后,检察官来到被查封房产所在的小区实地了解情况。然而,实地见到房屋情况后,检察官心中生出了更多疑问——小区干净整洁,地段也比较好,该处房屋面积为139.58平方米,价值肯定远超5万元,法院的决定是否还有其他隐情?新澳天天开奖资料大全105 ,重要性解释落实方法_钻石版5.781
今年6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检察官分析该案案情。
今年6月,解放区检察院对此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某房屋开发公司负责人多次表示:“除了这处房产外,我们公司已经没有其他的资产,由于经营不善,也没有能力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主管部门也表明了自己的担忧:“被查封的房产价值远远大于5万元,如果拍卖流拍,以物抵债是不合适的。但是该公司一直不缴纳易地建设费,态度消极,如果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能够督促其尽快缴纳费用,我们是支持的。”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说明了作出失信决定书时的考虑:“被查封的房产价值远远大于5万元,人防主管部门出于多种原因不能申请处置该房产,但是除该房产外,被执行人又没有其他的财产,案件也不能长期处于未结的状态。根据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法院需要先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们也是无奈之下,才作出失信决定书。”
对此,该院审查后认为,案涉被查封的房产足以清偿其须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在此情形下,法院不应将案涉房屋开发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限制消费令应当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作出,但是法院于2023年9月14日作出终本裁定,9月15日发出限制消费令,在程序上存在不当之处。
“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会背上沉重的包袱,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和资质认定等方面处处受限,经营会受到严重影响。”检察官表示。为及时纠正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当信用惩戒措施,6月14日,解放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6月26日,法院函复采纳了检察建议,将该房屋开发公司的失信信息予以撤销,并进一步加强案件执行规范化管理。
检察官点评
开展调查核实,做实精准监督
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践行精准监督理念,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及时纠正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企业采取的错误信用惩戒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调查核实,查明执行法院在查封被执行企业足以清偿债务的房产后,仍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况,及时向执行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保障企业继续经营,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企业发展营商环境。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刘立新 沈蒙婷)